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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全面開放三孩生育政策后 相關話題一直熱度不減 前段時間有人建議 "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"引發(fā)熱議 當時有人提出意見 延長產假不如考慮延長男性陪產假 現在“延長男性陪產假”的建議真來了
今天 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建議 將男性陪產假延長到至少1個月 的消息沖上了熱搜 男網友們露出了滿意的微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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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6-21 16:35 上傳
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: 建議男性陪產假延到至少1個月
近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,審議了《關于優(yōu)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(fā)展的決定》,作出“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”重大決策。會議強調,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。
因此,建議在如下幾個方面積極探索對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的改革:
一,將延長期產假的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待遇。
二,延長帶薪父親陪產假。目前不少地區(qū)的父親陪產假僅為7天,對于父親參與育兒的鼓勵作用有限,參保男職工的獲得感不足。建議將其延長到至少1個月,同時父親陪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也應由生育保險支付。
三,由生育保險基金對用人單位進行補貼。生育休假還會給用人單位帶來除工資外的其他成本,如支付其他員工的加班工資等,應考慮適度補貼用人單位的相關成本,補貼的水平應與根據享受生育津貼員工的數量掛鉤。
四,逐步將靈活就業(yè)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。考慮到我國青年人口中靈活就業(yè)比重上升,其收入的不穩(wěn)定性也較高,將其納入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十分必要。生育保險與醫(yī)療保險合并實施也提供了有利契機,應完善保險制度設計,將靈活就業(yè)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。
五,應盡快落實父母育兒假制度。父母育兒假應主要定位于滿足年幼兒童的臨時性照料需求,建議對于有6歲以下的兒童的家庭,父母雙方每年根據孩子數量可分別享受一定的帶薪假期,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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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6-21 16:35 上傳
網友: 男性朋友露出了滿意的笑容
看到這里網友沸騰了 尤其是 “帶薪陪產假延長到至少1個月” 這條建議讓男人們興奮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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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6-21 16:35 上傳
生孩子不是女性單方面的事 延長陪產假很有必要
只有7天陪產假的天津網友 激動壞了 希望趕緊落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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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6-21 16:35 上傳
其實,早在2017年 甘肅、河南、云南 男性職工的陪產假就已經達到了30天, 廣西、寧夏則有25天 也接近一個月。
這些地方早已開始試點“育兒假” 夫妻雙方各休10天
至于“建議盡快落實父母育兒假制度”這一條,其實早在2019年就有省份已經開始了試點工作。
2019年5月9日,國務院就曾發(fā)布《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(fā)展的指導意見》,鼓勵試行育兒假。此后,不少地區(qū)的“育兒假”應運而生。
寧夏: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
2019年11月起實施的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婦女權益保障條例》中提出,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,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。
福建: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
福建相關政策也明確,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,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育兒假。
遼寧: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
2020年8月正式公布的《遼寧省女職工權益保護辦法(草案)》亦指出,女職工10人以上的用人單位,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;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的夫妻,在子女3周歲以下期間,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。此外,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需要,結合本單位實際,設置女職工衛(wèi)生室、孕婦休息室、哺乳室等設施;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。
你們期待育兒假的到來嗎? 是否支持延長帶薪父親陪產假呢?
來源:科普中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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